
现役士兵报考士官学校加分政策

对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,录取时采取总分加分的办法予以照顾:
1、获得三等功奖励的加30分;
2、担任班长、副班长半年以上的分别加20分、10分;
3、获得国家和军队技术兵职业资格证书的加20分;
4、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。
同时具备2项以上条件的,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。加分申请条件需要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,申请截止时间到当年5月31日。
对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,录取时采取总分加分的办法予以照顾:
1、获得三等功奖励的加30分;
2、担任班长、副班长半年以上的分别加20分、10分;
3、获得国家和军队技术兵职业资格证书的加20分;
4、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。
同时具备2项以上条件的,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。加分申请条件需要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,申请截止时间到当年5月31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