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定向军士对近视手术有什么要求?

定向培养军士的体检按照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》实施,其中第三十五条规定:
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.5,不合格。
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.8,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,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.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,不合格。
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(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)后半年以上,无并发症,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.8,眼底检查正常,除条件兵外合格。
条件兵视力合格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。
因此,考生进行激光手术的时间需符合“术后时间在半年以上”的要求。做过激光手术的考生,需要提供手术证明材料并加盖医院公章,体检时将原始材料带至体检医院。
特别强调:人工晶体植入手术一律不合格。